會議指出,近期全國煤礦事故多發,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認真落實監管職責,深入開展解剖式專項檢查,各煤礦要把近期集中發生的事故通報到每一個班組和職工。
會議要求:
一是要加強對煤礦法人、礦長的管理。市縣要全面落實煤礦法人、礦長、總經理坐鎮指揮煤礦安全生產要求,煤礦企業要認真落實礦長帶班、區隊長跟班工作制度。
二是加強停產停工煤礦管理。對停產停工煤礦要采取停供火工品、限供電措施,落實現場盯守責任和24小時盯守工作,確保停實停死。
三是要加強關閉退出煤礦管理。列入今年關閉退出計劃煤礦要采取停供火工品,停止供電措施,落實不給“過渡期”、“回撤期”規定,嚴防關閉期間引發事故。
四是要加強駐礦安全員管理。各縣要通過座機巡查、微信定位、工作匯報等措施加強對駐礦安監員的管理,凡是出現駐礦安監員脫崗、空崗的,嚴肅追究駐礦安監員責任。
會議強調:
一是要加強對重點地區、煤礦安全管理。集中整治期間,有關市要對加強對重點地區派駐煤礦安全工作組,中省煤礦企業集團公司(礦業公司)要向災害嚴重的礦業公司(煤礦)派駐工作組,全面加強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落實。
二是要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整治工作中發現存在重大隱患仍然冒險作業或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的,國有煤礦企業要移交上級公司黨委對其企業負責人進行查處;對民營企業要嚴格落實停產停工措施;對超層越界、開采保安煤柱等違法違規行為,要移交自然資源部門、公安部門立案查處。
三是要嚴肅考核問責。綜合運用通報、約談、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強督查檢查,對領導責任不落實、集中整治推動不力、部門監管走形式、執法查處寬松軟等問題,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