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六部委去年8月印發的《30萬噸/年以下煤礦分類處置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要求,江西省、湖南省近日相繼出臺30萬噸/年以下煤礦分類處置工作方案,分別提出“淘汰不符合產業政策、安全、環保、資源、質量等標準的9萬噸/年及以下煤礦”“至2021年底,30萬噸/年以下煤礦數量在2018年基礎上減少57%以上”等目標。
“當前煤炭需求偏淡,市場供過于求,是淘汰落后產能的好時機。”一位業內人士對記者表示,近期相關部門對已上報省份的30萬噸/年煤礦分類處置工作方案已給出修改意見。
“原則上將基本淘汰退出,但不會‘一刀切’”
2016年以來,煤炭行業按“7號文”要求,加快退出資源枯竭、安全保障程度低、環保質量不達標的煤礦和長期停工停產的“僵尸企業”,并在2018年底提前完成“十三五”8億噸去產能目標任務。由于普遍生產效率低、技術裝備水平低、安全保障程度低,30萬噸/年以下煤礦成為繼續淘汰落后產能,實現從“去產能”到“優產能”的關鍵。
“退出30萬噸/年的小煤礦,一方面可提高生產集中度,使產業結構更加合理;另一方面降低了安全風險;同時還可間接加快部分地區的能源轉型。”三江達(北京)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成功說。
中國煤炭建設協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徐亮同時指出:“關閉這些小煤礦有利于推進機械化和智能化建設,提高企業管理。小煤礦在原煤提升、洗選和利用等方面對環保的負面影響普遍較大,退出后對推進綠色開采、充填開采、煤炭清潔利用、集中發電、建立大型煤炭化工園區等都有利好。”
根據應急管理部和國家能源局數據,2019年全國共退出小煤礦759處,涉及產能6594萬噸/年。“其中,退出煤礦數量超過100處的省份分別為黑龍江省242處、湖南196處、貴州195處。”成功告訴記者。
“浩吉鐵路的開通,大大提高了江西、湖南等地煤炭調入能力,使這些省份具備退出基礎。”上述業內人士表示,今年4月啟動的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將加快30萬/年噸以下煤礦退出,“原則上將基本淘汰退出,但不會‘一刀切’,對于特殊情況如能源調入困難地區,可保留少量煤礦作為能源補充保障生活用煤。”
“保供不是消極退出的‘擋箭牌’”
近年來,相關部門不斷推進落后小煤礦退出,其中30萬噸/年以下小煤礦一直是整治重點。例如,2016年,7號文要求盡快依法關閉這13類小煤礦,并要求部分小煤礦在1至3年內淘汰;根據《方案》,到2021年底,全國力爭將30萬噸/年以下煤礦數量減少至800處以內。但據了解,小煤礦的退出并非易事。
“2016年去產能簽訂目標責任書時,由各省決定去多少產能,完成任務量就行,對產能并沒有嚴格約束。”徐亮指出,目前關閉退出的小煤礦多是資源枯竭、在建(技改)或地質條件復雜的煤礦,國家產業政策中提到的生產小煤礦有待引導退出。
“每個省情況不一樣,以江西省為例,很多符合設計規范和安全規程的小煤礦已開采20—30年甚至更久。這些煤礦承擔了很多社會責任,礦區內衍生了諸多為煤礦服務的產業,關閉退出煤礦將影響整個產業鏈上下游領域。而國家配套的補貼資金,遠不夠解決失業人員的轉產、轉業以及臨近失業人員的社保問題。分類處置小煤礦過程中,仍有不少難題待解。”徐亮說。
另據徐亮介紹,30萬噸/年以下小煤礦多集中在煤炭調入區,受煤炭市場影響,當供需從緊時,各地關閉小煤礦的執行力往往會失效,為保障煤炭供應,相關退出計劃會后延,很多省份落后于政策要求。
“盡管保障煤炭穩定供應是做好煤炭行業各項工作的基本要求,但保供不是消極退出的‘擋箭牌’。目前產業結構調整比較好的,如重慶市等一直在積極主動退出落后產能。”上述業內人士表示。
“14個煤炭基地已建成,但并未利用好”
根據《方案》,全國將以華北、西北、西南以及湖北、湖南、江西、黑龍江等省為重點,政策引導退出一批30萬噸/年以下煤礦。
徐亮建議,在各省根據實際情況做分類處置方案后,國家還應統一設定關閉門檻或標準,仍有供應缺口的由國家統籌統調。
同時,徐亮表示,兼并重組也是推進小煤礦退出的方式。“兼并重組看似是國進民退的政策,其實不然,這是一種市場策略。通過兼并重組把這些小煤礦分配給企業,讓企業決定是否關停,將政策約束力轉為市場行為。”
“另外,目前我國14個煤炭基地已建成,但并未利用好。”徐亮認為,“應出臺嚴格的管理政策,讓煤炭生產集中在這14個億噸級生產基地。充分利用好14個煤炭基地,并加快煤炭轉化基地建設,是推動煤炭行業產業結構調整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