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山西省統計局、國家統計局山西調查總隊聯合發布《山西省201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公報中提到,山西2019年出口煤炭(煤及褐煤)7.1萬噸,增長698.7%;出口焦炭(焦炭及半焦炭)18萬噸,增長79.8%。
得益于自然稟賦,山西省煤炭資源儲量豐富,長期以來,山西為全國的經濟建設作出巨大的貢獻。同時,煤炭出口也一度保持著一定規模的增長。
記者梳理發現,2003年是“山西省煤炭出口”這一統計數據首次出現在公報上,也是山西省煤炭出口的頂峰期。數據顯示:2003年,全年全省出口煤炭4378萬噸。2003年也是山西煤炭出口的轉折點,開始呈現逐年下降的趨勢。
從2003年開始,中國煤炭價格不斷上漲,形成國內外煤價倒掛的局面,加之中國對煤炭出口退稅率的逐年降低,直至取消,山西省的煤炭出口量也一路縮減。
2015年,山西全年出口煤炭23.2萬噸,下降48.4%;出口焦炭70.8萬噸,下降28.4%。
2016年,山西全年出口煤炭1.3萬噸,下降94.5%;出口焦炭24.3萬噸,下降65.6%。
2017年,山西煤炭出口量略有回升,焦炭出口則繼續下降:全年出口煤炭3.0萬噸,增長1.3倍;出口焦炭20.5萬噸,下降15.8%。
山西2018年全年出口煤炭0.9萬噸,下降70.2%;出口焦炭10萬噸,下降51.2%。
業內人士分析,山西煤炭的運輸一直是影響煤炭出口的重要因素。作為中部地區的內陸省份,煤炭外運的局限性較大,運輸成本較高。當前,山西煤炭出口面臨的是開放程度較高的國際市場,影響山西煤炭出口的主要因素是市場導向。